阿光,做为阿默的师兄弟,也是他的代理人,不知是该喜,还是该忧。
阿默,名字是默默无闻的,可人不是默默无闻的。他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,从小就是闪闪发光的那一种。师傅收到他为徒,就高兴的合不拢嘴,就把发扬光大他们宗门,他们流派的伟大任务,都暗自寄托在阿默的身上了。花钱出力,还害怕不能把好的东西留给他,不能助他拙壮成长,还害怕耽误他成为“剑仙”,不能青史留名。
当然,做为“剑仙”的师傅,他也是很有面子的事。
而阿光呢?名字那么响亮,人却显得默默无闻的。除了读书,练剑不行,他还每一样都懂,每一样都能。和阿默恰恰相反。
两个徒弟长大了,师傅却纠起心来。阿默能写出一副好字,能打出一套好剑法。可惜不懂人情世故。这也怪他,从小到大,他只叫阿默做两件事情。“读书,练剑。”“练剑,读书。”他从不准阿默去做其他事情,害怕影响了他练剑的进度,也不准他和别的小孩儿玩,害怕被别人带坏了。久而久之,阿默就成了只会读书,舞剑的人,与这个世界有些格格不入。
而阿光正相反,字写得很丑,剑舞得又笨拙,可其他方面,精的像猴一样。
为了保护自己的爱徒阿默,不被外人祸害了。师傅决心让阿光作为阿默的生活全权代理人。就是要跟着他,保护他,为他拿主意,照顾好他。阿光就像阿默的24小时保姆一样,伺候着他。
阿光本来不重要,就因为跟在阿默身边,显得重要些了,有光彩些了。阿光接受了这个任务。为阿默跑上跑下的。
那一年,阿默十八岁了,师傅带他去参加武林大会。上擂台前,师傅嘱咐阿默:要努力打败擂台上所有的对手,要打到自己站不起来为止。阿默点头答应:嗯!
阿默上台了,阿默来者不拒,来一个,打败一个,来一个,打败一个。顿时,从各地名门出来的三十多位优秀选手,都被阿默打败了。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。
怎么有这么厉害的人?年纪轻轻,就出类拔萃,把同龄人抛在老后老后。这是神仙派来的吗?
这次擂台,少了欢呼声,更多的是震惊。这是人吗?这得检查检查。结果,还是一个凡人。大家又开始欢呼起来。
“奇迹呀!”
“人定胜天呀!”
“天才少年!”
“不,他就是我们的剑仙。”
就这样,阿默一夜成名,被世人相传为“剑仙。”后来仙界知道了,就带他去做了仙界的剑仙。
阿默成名后,就有一个名宗门派的掌门小姐想见他。他见那位小姐美貌出尘,又说些好听的话哄他开心,又说喜欢他。他就和小姐交往了,并深深的爱上她。
阿光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,就在阿默身边提醒他,不要陷入太深,不要被感情骗子骗了。可阿默正在热恋阶段,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告。
然后,小姐把阿默带入他们的宗门,并要求阿默放弃原来的宗门,自愿加入他们的宗门,成为他们的弟子,听他们的安排。阿默不肯,小姐的父亲,一派掌门,就要出手毁了阿默的根基。
阿默才知道:他被别人玩了感情。他很生气:他的一片真心,终是错付。怪不得师傅怨他,练功不似以前努力了。阿光恼他,觉得他一点也不聪明,像个傻瓜。
阿默决定冲出去,斩断这段孽缘。阿默出剑了,犹如神助。一代掌门,照样败在他的手下。小姐看了,又是惊讶,又是后悔。这么优秀的男友,为什么不珍惜呢?偏偏要等错过,才后悔吗?
“我错了,我不这样做了。求你,留下来好吗?”小姐哭着说,可阿默不肯了,他害怕再次受到感情上的伤害,他把自己像蜗牛一样,全身弄满壳来保护自己。
阿默走了,有阿光陪着,到各地各大门派去挑战。开始,别人都觉得他狂妄,都想来教训他。看着一次又一次的胜利,把别人打败在脚下。那些人,又开始害怕起来,不敢主动挑事。阿默所到之处,他们都会小心翼翼的躲着,或闭而不见。再后来,就没有人敢接受阿默的挑战了。
阿默只能孤独的回山门去了。再过几年,因为没有对手,阿默孤独的死去。因为剑道封仙,他在人世间没有对手,只能到仙界去找了。
阿默去世时,他才二十八岁。从十八岁的成名,到二十八岁的去世。这十年间,是他最光辉的十年,也是江湖以剑仙命名的十年。
因为十八到二十八的容貌变化不大,仙帝就为剑仙留下他十八岁的样子,做为仙界剑仙永远的样子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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